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引進人才待遇
人才層次 | 人才 類型 | 年收入 (萬) | 政府配套福利 | 學校福利 | |||
安家費(萬) | 人才獎勵(萬) | 科研啟動(萬) | 備注 | ||||
第一層次(頂尖人才) | A類 | 一人一議、雙方協商 | 解決安置配偶 工作 | ||||
第二層次(杰出人才) | B類 | 100 | 溫州市人才配售房(面積140㎡,房價五折) | 50-140 | 100 | 30+ | |
第三層次(領軍人才) | C類 | 50-80 | 溫州市人才配售房(面積140㎡,房價五折) | 50-120 | / | 20+ | / |
第四層次(帶頭人) | D類 | 25-40 | 溫州市人才配售房(面積120㎡,房價六折) | 50-100 | / | 10+ | / |
第五層次 | 博士 | 根據業績享受校內副高待遇 | 溫州市人才配售房(面積120㎡,房價六折) | 30-80 | / | 另議 | 根據業績完成情況另行給予獎勵性人才補貼50萬元 |
第六層次(優秀碩士) | 優秀 碩士 | 相應校內崗位待遇 | E類人才可申請溫州市人才配售房 | / | / | / | / |
備注:1.符合《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引進人才專業技術職務直接聘任辦法》(溫職院人〔2022〕2號)直接聘任條件,且經校專業技術職務常設評審委員會表決同意,可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; 2.年收入是指全年稅前總收入,包括單位配套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,具體為聘期內當年度在校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、績效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社會保險、公積金、協議規定任務的教學科研獎勵、其他工資及福利待遇等;引進時可能從政府申請到的人才獎勵; 3.符合國家、省、市住房政策的人才,享受的住房指標(具體按人才房政策執行); 4.引進人才的工資、津貼補貼、安家費、獎勵性人才補貼等均為稅前金額; 5.新全職來溫工作的4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,可申請就業補貼8萬元整; 6.引進人才在溫無住房且未享受過溫州市政府住房優惠政策,可申請人才租房補貼。申請標準如下:A 類人才一事一議,BC 類、DE 類、F 類人才按每年 5 萬、3 萬元、1 萬元的標準發放,累計不超過 5 年。申請人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條件的,獨立審核、發放。 |